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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经济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责
(200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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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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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秋 |
局 长 |
主持经济局全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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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外洪 |
副局长 |
经济系统分工委副书记,分管财务、人事、政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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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录才 |
副局长 |
分管维稳、安全生产、电力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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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宝 |
副局长 |
分管企业改革、技术改造、工业经济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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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炳煌 |
副局长 |
兼冶炼行业办主任,分管冶炼行业办公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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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 军 |
副局长 |
分管局综合办公室及双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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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二仔 |
纪检组长 |
分管纪检、监察及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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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杰 |
工会主席 |
分管工会、人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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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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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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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修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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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政工股、电力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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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素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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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业经济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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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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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计生、档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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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小琴 |
报帐员 |
机关报帐员、出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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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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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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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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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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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风光 |
煤管办主任 |
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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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林峰 |
煤管办干事 |
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
安仁县经济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仁县委安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安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安发[2005]10号)精神,组建安仁县经济局(简称县经济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经济局是负责调节全县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职能:
1、对民营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
2、对钨砂、冶炼业进行规划、指导、管理职能。
(二)减少职能:
1、指导协调企业改革和证券管理职能。
2、酒类行业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围绕推进全县工业化进程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种经济成份,各种规模类型的工业企业。
(二)负责全县工交系统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县工交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交系统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工交系统各类专项资金。
(三)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
(四)负责对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工交领域的经济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行为;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维护工业企业稳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生产与科技结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下达和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负责管理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并组织实施;研究和规划全县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工业园区工业布局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六)研究拟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工作,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工业环境保护。
(七)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公路、水运、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运输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负责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
(八)指导各行业管理办公室拟订行业规划和行业制度,研究拟订电力(含水电)、医药、食品等行业的行业规划和行业制度,实施行业管理。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接待、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管理及会议组织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综合分析工交系统近期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近期经济系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实施意见,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负责经济运行日常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县工业结构调整,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负责包装行业、室内装饰行业的管理。
(二)政工股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及干部调训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经济系统行业管理协会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负责局机关财务和所属单位的计生工作。
(三)企业管理股
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指导企业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促进本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鼓励措施;加强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协调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管理全县用于扶植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创业扶持;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运行趋势的分析和监测;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改革,积极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和规范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参与推荐企业上市及上市企业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参与“三资”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研究拟订全县经济系统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状况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提高其素质的措施和建议;负责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有关统计考评工作。
组织制定全县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考核全县重点企业能源消耗指标,推进以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工交系统行业管理办公室拟订行业规划,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拟上市工业企业的资金投向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项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工作。
(四)县冶炼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调查研究钨砂、冶炼产业改革、发展和企业管理方面的共性问题,向县政府提出政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钨砂、冶炼产业市场、发展等方面的调研分析,参与制定全县钨砂、冶炼产业发展规划,为政府向冶炼企业提供咨询策划;参与制定、修改全县钨砂、冶炼产业经济政策、标准、定额、管理办法,推动冶炼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对全县冶炼行业内的重大投资、技术改革、技术引进与项目开发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调研和论证;对全县冶炼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评工作;负责全县冶炼产业有关许可证发放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钨砂、冶炼业劳动安全及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对金银冶炼企业生产的管理、监督、检查。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安仁县支行审批经营(包括加工、销售)金银制品或金银化工产品以及从含金银的废渣、废气中回收金银的县内单位,管理和检查县金银市场。
(五)电力管理股(加挂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牌子)
监督电力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依法保障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参与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全县电力工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编制、审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电力市场纠纷,发布电力市场信息;研究提出电力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及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节约用电,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经济局机关核定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县冶炼行业管理办公室3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4名,纪检组长、工会主席按有关规定配备。
五、直属事业单位
安仁县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正股级,核定差额事业编制3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