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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办发[2007] 8号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仁县2007—2010年农村中小学
校舍维修改造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安仁县2007—2010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作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安仁县2007—2010年农村中小学
校舍维修改造工作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精神,切实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校舍现状
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共有208所,校舍总面积 560812 平方米,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面积452050平方米。2006年新增危房面积10740平方米,其中B级 0 平方米,C级10740 平方米,D级0平方米,D级危房占危房总面积的0%。
三、项目规划
通过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确保我县中小学校舍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和教育教学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促进“两基”达标和推动“两基”的巩固提高,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根据我县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及学校布局调整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现状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校舍安全和轻重缓急的原则,2007年计划投入资金191万元,改造维修校舍面积10740平方米,其中新建校舍2640平方米,维修校舍面积6173平方米;2008年计划投入资金221万元,改造维修校舍面积3167平方米,其中新建校舍4137平方米,维修校舍面积800平方米;2009年计划投入资金255万元,改造维修校舍面积4900平方米,新建校舍5100平方米;2010年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元,改造维修校舍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新建校舍3400平方米,维修校舍面积600平方米。
四、资金筹集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以及我县属省扶贫县的实际情况,我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按9:1:0的比例进行落实。即,每年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中省承担总造价的90%,市级承担10%。2万元以下的小型维修项目资金在我县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及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中予以落实。
五、项目管理
1、成立机构,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顺利实施,我县成立以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建设等部门一把手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的规划与实施,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确保中省资金专款专用,研究决策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成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由教育、发改、财政等相关人员为项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与下达,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和信息分析、数据管理、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等。校舍维修改造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及项目管理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项目实施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合作。教育部门重点做好实施规划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初步规划方案,负责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日常的协调、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实施与过程管理以及信息分析、数据管理、档案建设等工作;发改部门将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实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的监督与管理;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中省专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落实经费保障措施,筹措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城建、消防、土管等部门都要为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3、强化工作措施,建立督查机制。为确保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领导小组与项目学校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责任。各学校安排专人全程对项目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定期对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处理和纠正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到位。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实行国库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封闭运行,按进度拨款,同时加大对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克扣、挤占、挪用、截留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或减少投入变相挪用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资金,以及疏于管理造成资产流失的,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工程管理,确保质量达标。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有关规定把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同步监理的原则。为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理,项目学校选派工作能力强,熟悉工程建设业务人员协同工程监理部门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理,由质检部门对工程的隐蔽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现场检测。工程完工后,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城建、质监、设计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评估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主题词:教育 工作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各办委,县政协各办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印发
共印15份
(设计、制作: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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