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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办发[2007] 7号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期间
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3月下旬后我县将持续出现高温天气。同时清明节即将来临,春耕生产、清明扫墓等野外用火逐渐增多。为减少森林火灾,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将郴政办电[2007]27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认真抓好落实。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林业 森林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各办委,县政协各办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40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电
发往 见报头
等级 加急 密级 明传 郴政办电[2007] 27号 郴机87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3月下旬后我市将持续出现高温天气。同时清明节即将来临,春耕生产、清明扫墓等野外用火逐渐增多。为减少资源安全,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森林防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分级包干负责制。各级政府要根据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组,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火、扑火措施。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人员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等原因,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的,按照郴办发电[2003]157号文件,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群众防火意识。要切实提高各级领导思想认识和广大群众防火意识。突出宣传重点,把重点林区、居民聚居点、火灾多发区、风景旅游胜地等重点地区作为宣传工作重点,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组织防火巡逻车、编发防火短信及有关奖征文竞赛、文艺下乡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等公众媒体,加大宣传频率,对电视、广播等方式宣传不到的边远地区,要村村张贴《森林防火公告》,户户下发《森林防火公约》,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不留死角。要注重宣传实效,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森林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火灾后果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切实管好火源,坚决排除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要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既堵又疏”的原则,执行好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在森林火险等级达四级以上天气,无条件地停止野外用火审批,并发布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通告,达到既方便群众合理性野外用火,又杜绝群众违远见野外用火的目的。要严格监管特殊人员,对林区痴、呆、傻、精神病患者等智障人员和儿童,积极配合其监护人加强监管,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理,严禁入山作业人员烧火积肥、踏青人员野炊煮饭、扫墓人员焚香烧烛等行为,必要时禁止他们携带火种入山。要层层派出巡逻队,加大对旅游风景区、坟头墓地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巡护力度,落实责任人,严防死守。要在加大对违法野外用火者打击力度的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四、切实做好准备,有效扑救森林火灾。各地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扑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值班调度和监测瞭望,各级森林防火办和瞭望台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全天候监测,及时发现火情。要按照扑火预案,做好各种灭机具、设施的检修维护和补充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对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进行必要的培训演练,在高火险天气要将队伍集结起来,严阵以待,确保一旦需要,能迅速出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火灾扑救指挥要领,发生火情要及时赶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科学组织武警官兵、民兵应急分队和干部群众进行火灾扑救。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高度重视扑火安全,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主题词: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40份
(设计、制作: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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