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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办发[2007] 6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仁县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安仁县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我县的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泥石流、溃渠溃坝、采空塌陷为主。主要地质灾害点多分布在茶安水库灌溉区的坪上、羊脑、关王等乡(镇)和大源水库灌溉区的排山、龙市等乡(镇)及羊脑、牌楼、豪山、华王、灵官、平背等乡(镇)的高坡地带。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范围

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范围与地质灾害的类型和规模有关。滑坡的威胁对象主要是坡下的居民、房屋和交通等,范围较小;泥石流的威胁对象是沿途的居民、房屋、通讯、电力、耕地和交通等,范围较大;采空塌陷、溶岩塌陷威胁对象是居民、房屋、耕地,范围受采空区控制。

三、重点防范期

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特别是强降雨、暴雨有密切关联,滑坡、泥石流往往伴随洪灾发生。从县气象局了解到我县雨季主要集中在49月,所以滑坡、泥石流的重点防范期是汛期的58月;采空溶岩塌陷和矿坑突水,全年度都须进行防范。

四、地质灾害监测

(一)重点监测的对象

2006年度之前发现并已发放防灾明白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2007年度重点监测的对象;在汛期地质灾害巡查中,对新发现的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予以重点检查,迅速落实监测责任单位,对灾害隐患体稳定性作出初步评价。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地质灾害监测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1、汛期巡查。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县国土资源局要组织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落实监测及防灾责任。县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责任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2、群测群防监测。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组群测群防网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县国土资源局指导、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预防地质灾害。对发现的隐患点全面落实监测人,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发灾,能及早发现,主动避让。

(三)监测预防责任

1、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处理并落实监测预防责任。

2、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县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危及公路、水利水电、通信、大型游乐及景区客运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和预防。

3、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单位负责监测和预防。Image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大力宣传,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地质灾害破坏性大,易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县广电局和国土资源局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墙报、培训班等渠道和形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制定防治措施,落实防治责任,保证资金投入。

(二)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危害严重,但地质灾害具有一定形成条件,并且有一定的前兆反映。在经济活动中,要规范人们的工程行为特别是矿业行为,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减少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三)加强地质灾害的调查,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体系。

国土资源局要密切与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联系,做好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报告,以便县国土资源局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查明灾害可能发生的规模、潜在危险等情况,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住户和人员发放防灾明白卡。同时,还要与气象局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并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发布,科学指导地质灾害防灾避让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地制灾害群测群防网延伸到乡、村、组和受灾害威胁的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依靠基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每发现一处灾害隐患或险情,要发放防灾明白卡,落实监测人、责任人、联系电话,并现场向群众讲解防灾避险的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使群测群防网络真正发挥作用。

(五)严格汛期值班制。进入汛期后要实行24小时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予以公布,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话畅通。各乡(镇)人民政府务必在3月底将负责人名单、值班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县国土局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5229830  5229821  5223449

段晨东:13187360981    云:13873516151

主题词:经济管理   土地   防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各办委,县政协各办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316日印发

                                                       

                                             共印50


        
    (
设计、制作: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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