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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2007] 4号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仁县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安仁县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八日
安仁县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搞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行为,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单位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郴政办电[2007] 17号)和全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通过扎实的清理工作,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政府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建立局际联系会议制度
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县里建立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局际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为县监察局、县编办、县经济局(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周正德为局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各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领导为局际联席会议领导成员。
局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对保留、取消、合并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讨论决定清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清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清理工作情况。
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县监察局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县编办要加强机构编制检查;县经济局(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做好对涉及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县民政局要配合做好对社会团体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金管理;县人事局要综合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县法制办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对有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法律上审查和监督,并通过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减少、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二)成立清理工作办公室
局际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纠风室),由县监察局副局长刘小梅兼任办公室主任,纠风室主任谢晓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一名领导担任联络员。
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735——5224166),受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三、清理范围和原则
(一)清理范围
各乡镇及各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党政部门共同举办,由政府部门具体操作的评比达标项目。党务部门、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检察院、法院举办的项目,各级政府及部门以机关工作人员为评选对象的项目,工作目标和责任制度考核的项目,资质资格认定,文艺演出、比赛项目,以及政府部门的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举办的项目不列入此次清理范围。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参照执行。
(二)清理原则
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总的要求是,凡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的确需保留的项目,要具体说明理由。
对以下项目予以撤销: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政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
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县以下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撤销。
清理工作期间,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
四、方法和步骤
(一)、清理方式。清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二)实施步骤。清理工作从2007年3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7年3月中旬以前)
1、2007年3月中旬,下发《安仁县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对清理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2、各乡镇、各部门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清理方案,搞好动员和具体部署,并于2007年3月下旬前向局际联席会议报送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清理自查(2007年4月10日以前)
各乡镇及政府各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各自的清理方案,对举办的各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进行认真自查,并将自查自纠的情况上报清理工作办公室。
第三阶段:核查公示,建章立制(2007年5月底以前)
按照“逐级负责,严格审核”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对下级报送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登记统计情况进行核查,对清理意见进行初审。县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办公室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自行清理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汇总、甄别,经局际联席会议审核批准,向各乡镇各部门通报审核意见,对保留的项目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汇总上报(2007年6月)
6月底,各乡镇、各部门将清理工作总结报送县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全县清理工作进行汇总,并报送市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各司其责,狠抓落实。各级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清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检查督促,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不认真自查自纠,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如实按期填报《自查登记表》的,一律作撤销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的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
1、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保留项目)
2、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撤销项目)
3、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
4、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委及全国性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表
5、省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及全省性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表
6、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全市性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表
7、县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及全县性社会团体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表
8、填表说明
(设计、制作: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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