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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办发[2004] 63号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迎接省市政务公开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迎接省、市政务公开检查考核的通知》精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于11月15日至25日对我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为做好迎接全省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各乡(镇)、县直单位是否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履行了职责。
2、各乡(镇)、县直单位是否都设立了工作办公室,是否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有专门办公地点;办公室是否为常设机构,人员配备及工作经费情况。
3、责任部门配合工作是否到位。
4、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订及落实情况。
(二)形式与内容
1、直属机构单位和乡(镇)政府是否按要求都推行了政务公开,公开的单位有多少,村务公开面达到多少。
2、政务公开内容(项目)是否齐全、真实,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是否符合现行政策、法规,公开的重点是否突出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事权、财权、人事权等重大问题、重大决策。
3、政务公开形式有哪些,“两有”(有投诉窗口、有举报电话)、“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办事机构示意图、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和程序、办事结果上墙)、政务公开专栏、电子屏幕、电话咨询专线、政务公开网站等设施设立情况及通过新闻媒介宣传的情况。
4、政务公开窗口建设情况。是否有政务服务中心,应进入中心(大厅)的办事单位是否都进入了,开辟了多少个窗口,确定了多少项目进厅,办结率多少。
5、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考核追究制度和公开评议制度等。
6、其他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如执法公示制、服务承诺制度、价格听证制、基建工程招标制、政府采购制度、干部公开选拔等实施情况;贯彻湘政办函[2004]144号文件,向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政务公开网报送资料、信息情况。
(三)监督机制
1、《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02]29号文件实施情况。
2、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切实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3、是否发挥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职能,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检查和评议活动。
4、社会监督怎样,是否聘请了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设立了全民热线电话、政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建立了“领导接待日”。
5、舆论监督怎样,是否在报纸、电视台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进行跟踪监督。
(四)工作成效
1、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机构的工作作风是否改进,工作效率是否提高,行政许可事项是否按时间要求办理。
2、政务公开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环境、扩大招商引资、促进依法行政、党员干群关系等方面的作用和效果。
3、人民群众对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的反映。
二、检查方法
这次全省政务公开检查考核由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政府秘书长袁建尧负总责,组成多个工作组对全省各市(州)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评议等方法进行交叉检查考核。
考核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抽查部分县、乡级政务公开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检查考核的内容认真做好总结,突出工作重点,搞好监督检查,如实反映工作情况。
3、落实责任追究。这次检查考核结果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务公开网进行通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
附:《
2004年全省政务公开检查考核内容评分表》
二
OO四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政务
检查
考核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各办委,县政协各办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1月10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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