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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办发[2004]23号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蔬菜质量管理确保蔬菜消费安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县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人民群众真正能够买上、吃上“放心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抓好蔬菜质量管理、确保消费安全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蔬菜行政主管部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2]15号、湘政发[2002]15号、[2002]29号,郴政发[2002]37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湖南省无公害蔬菜地方标准》,把提高蔬菜质量、满足消费要求、稳定市场供应,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事来抓。要充分认识抓好蔬菜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做到“三早”、“四严”、“五到位”,即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管理、严格执法;组织领导到位,扶持经费到位,仪器设备到位,管理服务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要组织科技人员经常深入蔬菜基地、市场、质监中心帮助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二、严格禁止在蔬菜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一是要继续加大对《湖南省无公害蔬菜地方标准》和《安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在蔬菜生产中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管理规定的通告》(安政通[2004] 号)的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蔬菜基地、农户,认真、细致地对菜农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科学使用农药的技术培训,提高菜农的质量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要做好蔬菜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要贯彻以农业、生物、物理防治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方针,做到早防早治,控制用药浓度,减少用药量,减少用药次数,并严格按安全间隔期采摘上市。三是各蔬菜生产专业村(组)要制定禁止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村规民约,明确专人对菜农使用农药进行监控。
三、严格把住市场销售和加工配送关。蔬菜行政主管部门在搞活流通的基础上,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抓好“放心菜”销售网络建设,要按照市场运作的原则,尽快建立“放心菜”加工、配送中心。蔬菜加工、蔬菜配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条件要求,确保出厂销售的都是“放心菜”,并自觉接受蔬菜质量监测部门及消费者的监督,在“放心菜”销售专区,实行亮证经营,挂牌销售。要加大“放心菜”销售的宣传力度。各学校、幼儿园、宾馆、酒店和大伙食单位,必须实行“放心菜”配送,并建立严格有效的进货登记制度,以防止集体食菜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要加大对蔬菜质量的抽查、检测力度。县蔬菜质量监测部门对重点品种、重点季节、重点环节,要做到天天抽检,并定期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引导群众消费。各蔬菜生产、加工配送和经销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蔬菜质量监测部门的监管,积极主动配合工作。拒绝接受监督检测或违规销售不合格蔬菜的,由蔬菜质量监测部门予以曝光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会同工商、质量监督、卫生、食品监督等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予以销毁,视情节依法给予处罚,对造成食菜中毒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蔬菜
管理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各办委,县政协各办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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