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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办发[2004]8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改革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

    《改革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OO四年三月八日


改革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当前乡镇仍存在收费无序、财政资金监管不严等现象。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收入征管,加强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增强乡镇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建立规范的财政收支运行机制,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地字[1996]270号)和《湖南省综合财政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综字[1997]86号)等文件精神,并参照县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乡镇实际,实行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管理。

一、综合财政预算的涵义及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是将预算内和非税收入及其他资金有机地结合起来,由政府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核定收支,政府调控”的原则,对单位非税收入资金实行“核定收入计划、收入全额上缴、支出统筹安排、超收比例分成、短收单位自负”的管理办法,进行综合预算分配,编制统一的综合财政收支计划,以保证单位正常支出,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2、乡镇综合财政预算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综合财政收支计划的编制、收费征管和监督。

二、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的范围及编制办法

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的范围是乡镇政府行政区域内各行政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县垂直管理的除外),包括:乡镇机关、财政所、畜牧站、计生站、文化站、经管站、司法所、水管站、农技站、企业办、城管办、劳动管理站等“七所八站”。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的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不打赤字预算,在收入安排上定准基数,保证单位的正常经费支出。

(一)核定收入基数。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收入由预算内收入、本级非税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和其他途径收入五部分组成。

1、预算内收入是指县财政在县级预算内安排给乡镇的资金。

2、本级非税收入来源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对单位非税收入实行“一年一定,超收分成,短收自负”原则。

乡镇非税收入是指乡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集团)和政府委托其他机构,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具体包括: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专项收费、乡镇自筹收入、附加收入等。

3、补助收入。指乡镇通过各种途径争取的上级资金。

4、其他收入计划数:指单位的门面租金收入、下属单位上交收入,利息收入等,按上年的实际完成数,同时考虑单位具体因素核定。

5、单位其他途径取得的收入:支大于收的不足部分的收入。

(二)核定支出基数。纳入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其支出由乡镇财政所按照“先保人员经费后保公用经费,先重点后一般”的保障顺序,采取“零基预算”的测算方法,从单位预算内、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安排。

正常经费部分(参照县级综合财政预算标准执行)

1、人员经费: 职工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补助工资和其他工资,但不包括生活补贴和误餐费,②社会保障费: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职工福利费等;③补助费用:在职职工的生活补助和误餐费,按2520元/年·人核定。

2、公用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小车费。

其他经费部分

1、专项经费部分:包括上交主管部门、补助下级支出参照单位前两年支出情况,

2、其他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费、基本建设支出等,视单位预算内、非税收入财力等具体情况核定。

三、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的编制与审批流程

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的编制,一定要采取“两上两下”的方式。

第一步,摸底测算。财政所对照上年底单位上报的会计报表,到“七所八站”进行详细的收支摸底(见摸底表一、二),在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县财政安排给乡镇的收支任务,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有关规定编制《乡镇综合财政预算方案》;

第二步,反馈完善。财政所将编好的《综合财政预算方案》,下发到乡镇各预算单位,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镇综合财政预算方案》。

第三步,审核批准。乡镇将汇总好的《乡镇综合财政预算方案》报乡镇政府讨论审核,再报县财政局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根据县财政局审核意见进行相关调整。再报乡镇人大审议通过后,由乡镇人大发公报。

第四步,计划下达。乡镇财政所根据乡镇人大通过的《乡镇综合财政预算方案》,分别给预算单位下达单位财务收支计划指标通知单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审定表,并同时报县财政局。

第五步,计划执行。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依据《乡镇综合财政预算方案》按进度拨付款项。单位接通知后,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单位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一经核定,不得随意改变,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应经乡财政所核定,并报乡(镇)人大审议通过。

四、有关要求

为确保乡镇综合财政预算取得实效,各乡镇必须制订好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基本情况台账、收入和支出台账,制订《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财税征管考核奖惩办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乡镇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预算执行监督。5月10日前,各乡镇要将《乡镇综合财政预算方案》报县财政局;5月30日前,报乡镇人大审议。

 

附:参考表格:

1、摸底表(一)

2、摸底表(二)

3、综合预算收入表

4、综合预算支出表

5、综合预算收支汇总表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8日印发

                                                       

                                         共印50份

 

电话:0735-5222369/5227492/5211667  地址:湖南省安仁县七一西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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