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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办发[2004]6号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上年度单位职工及在岗残疾职工有关情况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106)令、政府安政发[2002]11号、安政办函[2002]5号和2003年3月28号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现将《用人单位职工情况调查表》、《用人单位当年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将你单位的有关情况如实填报,并于2004年3月15日前报送县残疾人劳动就业部。如已安排残疾人就业,请将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并报送,逾期不报的单位,按《统计法》《湖南省统计管理》有关条件处理。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地址设在县民政局二楼。
联系人电话:13332558369 6813108
5202888
二OO四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残疾人
就业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各办委,县政协各办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5日印发
共印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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