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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经贸局
工作职能
(一)对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分析、监测,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经贸系统的各类专项资金;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地方配套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负责典当行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三)组织制定工业、商贸流通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政策并监督检查。
(四)研究和规划全县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政策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方向和商业性银行贷款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全县的总量平衡;研究拟定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全县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制定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
(五)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规范性文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并组织调控;组织拟定和协调内外贸和进出口有关规定;负责管理除粮、棉、油、食糖、羊毛、天然橡胶以外的商品物资的进出口计划;制定防止不平等贸易的措施;组织产销衔接的重大商品贸易活动。
(六)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企业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实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拟定发展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的扭亏增盈工作;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七)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负责老汽车更新、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八)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政策,指导全县的安全生产,协调重大安全事故。
(九)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公路、水运、邮电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
(十)管理县内贸办公室、乡(镇)企业局和经贸系统的行业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电力(含水电)、医药、食品(含酒类)、包装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实施行业管理。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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