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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人事局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人事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家公务员制度。
(三)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策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四)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工作。
(五)负责全县人才市场建设和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组织实施,承办全县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及政策性安置工作;建立、完善与实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六)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方案,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八)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政策安置。
(九)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安仁县行政学校的业务指导;负责人事宣传调研和信息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人事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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