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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改革方案和外经贸管理办法。
(二)负责拟定和执行全县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全县出口创汇工作;研究拟定提高全县出口产品质量,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的发展规划,推动科技兴贸,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核准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的企业并实施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和协调解决引资项目的有关问题,承办县政府举办的对外招商活动;负责提出直接利用外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发布招商项目;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对县外投资的管理、统计。
(四)负责全县境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定和执行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接收多边和双边无偿援助。
(五)指导和协调全县外经贸的业务工作,研究协调外经贸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
(六)负责编报全县外经贸中、长期规划;研究外经贸方面宏观调控政策并提出有关建议;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和管理全县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外经贸系统的内部审计。
(七)负责全县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指导相关的学会、协会等社区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及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九)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外经贸企业、外经贸工作。
(十)负责协调处理“三资”企业中外双方合同纠纷,协调处理“三资企业”与部门、单位及个人有关关系,维护其正常生产铁序,确保企业良好生产环境。
(十一)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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