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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统计局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推进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市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全县性的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方案及其结果,并对其制发的统计调查报表进行统一管理。
(三)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算、统计考核评价、统计检查和监督,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收集、整理、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各种普查、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五)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合法权利,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和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七)管理或代为管理农村、企业调查队和普查中心,组织协调全县农村、企业社会经济调查和普查工作。
(八)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统计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宣传、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和统计培训、统计科研等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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