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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畜牧水产局
工作职能
(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研究全县养殖发展动态,提出全县养殖业发展战略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养殖业产业化发展和全县养殖龙头企业发展建议,推动产业化进程。
(三)研究拟定全县养殖业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负责行业的重点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查、申报和验收。
(四)负责全县养殖业种苗、牧草种子、兽药、兽用医疗器械、饲料药物性添加剂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五)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畜禽、水产品种和草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产野生动物保护。
(六)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五号病”等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疫工作。
(七)按照权限管理养殖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加强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深化改革。
(八)按照权限管理养殖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加强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深化改革。
(九)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组织、人事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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