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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农机局
工作职能
(一)研究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县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信息网络建设;研究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农机田间作业和固定作业用油的预测、统计及补偿资金的分配;负责组织全县农业机械抗灾救灾工作。
(三)根据国家和省、市农机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我县农机化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机、畜牧渔业机械、植保机械的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四)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指导好教学;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研究、开发和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组织农机科研推广成果鉴定、验收。
(五)负责农业机械供应和维修行业管理;负责农机设备管理、技术状态检测、农机产品质量和维修质量监督、组织实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开展行业打假工作。
(六)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发放牌证和农机驾驭操作人员考试、考核等工作。
(七)负责农机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研究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申报农业工程的项目设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专项资金,以及直属单位的事业费和其它专项资金,指导农机系统的财务、劳资和内审工作。
(九)按照权限管理本局所属单位干部职工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相关的学会、协会开展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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