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领导致词

招商引资 

领导批示

政府文件

领导讲话

旅游之窗

环保在线  

消防在线

 企业之窗 

科教文卫

 

 

    当前位置》政府机构   返回首页

安仁县建设环境保护局 

    工作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含城市雕塑)、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研究制定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政策文件和行业发展规划,并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计划立项、环保调研和综合决策等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和享受优惠政策项目的初审上报工作;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本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负责全县开发建设项目初步设施、施工图政策性审查和环保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施工图技术性审查;负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建设监理等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电磁辐身、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防治;监督各类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染防治示范工程的实施;负责对全县废物利用出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环保审查;参与城市防洪、人防工程建设、过境公路、铁路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村庄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县建设市场和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完善建设和环保市场体系,规划市场行为、维护市场铁序;负责本县范围内建筑、勘察、设计、安装、建筑装修装饰及建设监理、建设检测等从业机构的资质审核、报批;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活动;负责工程报建,输施工许可证,以及建设监理、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县内环境科学研究、环保技术示范工程负责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环境工程资质认证的有关管理工作。
  (四)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研究制定我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技术措施、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会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地方标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或参与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程期定额和建设用地指标。
  (五)负责安仁县城市建设资金的筹集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组织并实施承建的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权的出租、转让、拍卖工作;负责城市配套费等城建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所属各单位财务计划的审查报批和内审工作。
   (六)监督管理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对县内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湿地环境等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负责县内新建自然保护区申报、农村生态保护和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等的指导工作。

   (七)负责监视全县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及动态趋势,组织实施环境监测、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承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负责环境统计、信息等基础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情报信息网。

   (八)负责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统筹管理工作。

   (九)制定建设环保行业发展计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做好重大科学技术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十)按上级规定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等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建设、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电话:0735-5222369/5227492/5211667  地址:湖南省安仁县七一西路5号

主办: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安仁县政府办

版权所有: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chendu-2003@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