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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广播电视局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二)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决议和重大举措、重大活动,研究制定广播电视宣传计划,报导提要及落实措施;检查监督广播电视宣传方针、政策、纪律、舆论导向的执行情况,参与全县重大宣传活动。
(三)负责全县电视台、站、电视转播台,广播电台的审查报批工作及其技术事项,搞好“安全优质播出”。
(四)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的指导和本行业法规、法令、条例的贯彻落实和执法稽查、行政应诉;负责审批,颁布或撤消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站)许可证,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接收、传输境内、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器材经销许可证等工作。
(五)负责研究处理广播电视事业及长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广播电视宣传学术研讨、交流和技术竞赛活动,抓好技术培训和技术开发;加强上下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
(六)编制新闻、宣传报导计划,组织报导节目播出等工作。
(七)负责乡(镇)广播电视站的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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