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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财政局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和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财税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拟定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制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县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四)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管理收费票据,承担彩票监管工作。
  (五)依法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出口退税、有关全县适用税则优惠税率方案等重大事项的建议;负责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
  (六)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七)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收益、收缴、资产评估、统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八)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财政支农资金、农业财务管理。

    (九)管理社会保障收入支出;拟定、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执行政府国内外债权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国债发行计划;拟定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外国政策贷款转贷的有关磋商业务;组织对外国政策贷款项目及援外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绩效评估工作。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改革工作。

    (十二)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电话:0735-5222369/5227492/5211667  地址:湖南省安仁县七一西路5号

主办: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安仁县政府办

版权所有: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chendu-2003@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