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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茶安管理局
工作职能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令和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维护管理水库枢纽和总干渠及其附属工作,充分利用水资源发挥水库灌溉效益,防洪效益和养殖生产,并按上级规定水费标准征收水费。
(二)执行灌区代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的决议,深入发动群众,搞好工程及灌溉管理。
(三)定期向茶陵、安仁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和灌区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四)编制水库控制运行调度方案,编制工程养护维修加固配套和年度配水及财务收支计划。
(五)具体管理、操作运行、维修养护水库枢纽工程和总干渠两县公用的11公里渠道段及附属建筑物,并负责指导两县灌区管理所搞好灌溉管理和对各级渠道及其附属建筑物的操作运行及维修养护。
(六)负责总干渠水量调度和测流工作。
(七)承办各级党委、政府及主管单位交付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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