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领导致词

招商引资 

领导批示

政府文件

领导讲话

旅游之窗

环保在线  

消防在线

 企业之窗 

科教文 卫

        中国·安仁环保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工作要点

环境管理

环境监察

蓝天碧水

 
 

 

当前位置:安仁县环保局 

环  境   管   理

安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仁县2005~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安政发[2005] 5

 安仁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安仁县2005~2007年环境保护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县环境质量,促进我县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郴州市2005~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郴政发[2005]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仁县2005~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现就实施行动计划作如下通知:

一、环境形势

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县通过贯彻实施环保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环保责任,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辖区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Ⅲ类标准,大源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为100%,永乐江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国家标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县还有不少环境难点、热点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如局部水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环境空气质量受到冶炼、水泥行业的严重污染威胁,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源污染存在严重隐患,不同程度地危及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环境优先的理念,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强化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使用、谁付费”原则,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增加投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需要,我县2005年至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是:不断创新、完善环境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适合安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管理体系,使我县局部地区环境污染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破坏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得以改善。到2007年,全县环境质量有比较明显改善,环境状况基本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环境污染的影响。

(一)水环境治理

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永乐江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永乐江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完成大源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通过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末端治理等措施,加强化工、造纸业污染治理。

(二)大气环境治理

综合治理空气环境污染,改善城乡空气环境质量。一是在城区大力推行清洁能源。严格控制1蒸吨以下的锅炉,县城区原则上不许再新建燃煤锅炉,逐年淘汰旧锅炉,到2007年全部淘汰1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在农村大力推行沼气能源,加大城乡燃料结构调整。二是加强城区油烟治理。对城区餐饮业厨房油烟污染进行监控,集中整治居民稠密区的餐饮业,有效控制城区油烟污染。三是有计划地对水泥、冶炼行业进行环境污染整治

(三)固体废物污染整治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快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利用水平。到2007年,我县建设成铜底锅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并投入运行。

(四)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环境整治

以生态系统恢复、努力减少人为破坏为重点内容,加强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抓好豪山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开展龙海镇、灵官镇冶炼污染整治以及S212线、三南公路两旁煤坪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环境保护和建设直接关系到安仁发展的全局,各乡(镇)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做好人员、物力、财力的落实。各乡(镇)要把实施安仁县2005~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实行环境质量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积极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经济局要抓紧做好对环保项目的前期立项和资金落实;县建设局、县城镇规划局、城管局要协调做好城市垃圾处理场建设;有关经济部门要结合技改和管理,协调做好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工作;县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要协调做好生态项目建设;县卫生局、环保局要协调做好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等项目建设工作;县环保局要做好“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联系人,将所负责监督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县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一次。各项目要明确工作联系人,将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向责任单位每半年通报一次。县环保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现场督查力度。县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将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一次现场检查,解决、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完成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项目完成不好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二)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市场机制。保护环境是全县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要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完善环境经济制度,发挥市场作用,使污染者承担责任,保护者享受第一。一是出台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收费制度;二是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收费制度,到2007年全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基本实现市场化,使我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三是抓好《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的贯彻落实,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改革使用办法,提高排污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县环保执法部门,要围绕重点整治领域、重点项目,开展执法监督和督查,依法查处新建项目违反“三同时”、治理设施停运、偷排超标污染物、逃避环保审批、破坏生态环境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环境质量。

(四)强化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文明。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推行环境保护政务公开,为公众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提供条件。倡导绿色社区等系列创绿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新风尚。

附件:安仁县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05~2007年)项目及责任表。

安仁县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2007年)项目及责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和环境效益

进 度 计 划

责任单位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一、水环境治理

 

 

 

 

 

1

永乐江综合整治

清理整顿沿江两岸主要污染源,改善水质

加大对县农丰公司、县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继续加大对县农丰公司、县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继续加大对县农丰公司、县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县环保局、县农丰公司、县造纸有限公司

二、大气环境治理

 

 

 

 

 

2

铅冶炼环境污染治理

取缔污染严重的铅冶炼企业,冶炼废渣得到妥善处置

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铅冶炼企业,湘一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智升冶炼有限公司制定生态恢复方案。

继续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铅冶炼企业,实施冶炼地区生态恢复方案

进一步规范保留的铅冶炼企业,实现基本达标排放。

湘一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智升冶炼有限公司

3

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治理

对水泥行业进行污染治理,做到达标排放

郴州安仁县水泥有限公司、龙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完善环保设施并正常运转,完成环保验收,做到粉尘达标排放。

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巩固治污效果,粉尘达标排放。

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巩固治污效果,粉尘达标排放。

安仁县水泥有限公司

龙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

县中心城区油烟治理工

中心城区餐饮业厨房油烟治理

对宾馆、市民反映强烈的餐馆油烟进行限期治理

做好城区规划,对居民稠密区的餐饮业油烟进行集中治理,取缔污染严重的餐馆

巩固整治成果,规范管理全县餐饮业

城关镇政府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5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

处理能力0.5吨/日,实现全县医疗垃圾无害化

重点医疗单位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

县城区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

运转正常,达到环保要求

县卫生局

6

铜底锅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程

处理能力60吨/日

完成环评审批手续,开工建设

主体工程完成

投入运行

县城管局

7

冶炼渣利用

建设冶炼渣场,

防治粉尘污染

制定建设渣场的实施方案,并开工建设

主体工程完成

冶炼废渣集中处置利用,粉尘达标排放

湘一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智升冶炼有限公司

四、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环境整治

 

 

 

 

 

 

8

豪山自然保护区建设

创建县级自然保护区

设计总体规划

实施总体规划

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县林业局

豪山乡政府

9

煤坪整治

S212线、三南公

路两边煤坪整治

补办环评手续,完善环保设

施,降低粉尘和噪声,实现粉尘、噪声基本达标排放

继续完善环保设施,实现粉尘、噪声基本达标排放。

继续完善环保设施,实现粉尘、噪声达标排放。

灵官镇政府、华王乡政府

                         OO五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   计划   通知

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41日印发

                                            共印120

版权所有:安仁县政府办   安仁县环境保护局